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刑事领域

守着煤气罐、汽油桶扬言“死也不搬”

发布时间:2018-09-10 18:32:31  阅读:

  一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干警对涉案场地强制腾退时,将煤气罐和汽油桶抱到二楼平台上,然后守着煤气罐和汽油桶要挟执行法官“死也不搬”,以此阻碍执行工作。近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3月,大连某单位与大连某硅铁泵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铁泵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租赁合同。2017年10月,甘井子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解除了大连某单位与硅铁泵公司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判决生效后,硅铁泵公司拒绝将房地产腾退给大连某单位。大连某单位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硅铁泵公司腾退涉案租赁土地。2018年3月30日,甘井子区法院再次作出民事判决,判令硅铁泵公司于4月10日前腾退涉案租赁土地,归还给大连某单位。硅铁泵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5月1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硅铁泵公司未履行上述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大连某单位遂于5月23日向甘井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30日,甘井子区法院执行人员到涉案土地现场强制执行腾退时,被执行人硅铁泵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将煤气罐和汽油桶抱到二楼平台上,然后坐在该平台上守着煤气罐和汽油桶,大声叫喊,威胁、阻碍执行人员:“不给补偿,死也不搬。”在执行干警劝其下来配合法院执行并保证会保障他的权利,以及警告他如果继续这样做就涉嫌犯罪时,张某不但不听规劝和警告,反而继续向执行人员狂喊:“闭嘴,你算干什么的!”坚持拒绝腾退涉案土地、交出厂房,致使当日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甘井子区法院经认真研究,认为张某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于7月6日依法向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移送了相关材料。甘井子公安分局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并于同日将张某刑事拘留。7月19日张某被逮捕。张某被采取刑事措施后,硅铁泵公司于8月1日将涉案租赁土地腾退完毕。同日,大连某单位向甘井子区法院出具了关于建议对张某从轻、减轻量刑的函。

  8月9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甘井子区法院提起公诉。甘井子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硅铁泵公司在其法定代表人张某被抓获后已全部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