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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请人假冒妻子身份骗贷款 逾期不还获拘役

发布时间:2018-10-12 16:19:18  阅读:

  宁都一男子赖某通过让人冒用其妻子的身份在相关合同上签字的方式两次骗取银行贷款,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骗取贷款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9年12月17日,被告人赖某为骗取银行贷款,让其朋友胡某冒充其妻子黎某的身份,补办结婚证,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书,并在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上签字,从而在宁都县农商银行办理了20万元的贷款。2010年5月14日,赖某以同样的方式,让其妹妹与朋友胡某在宁都县农商银行骗取贷款20万元。上述两笔贷款均逾期未还,在银行的多次催款下,2015年11月9日,赖某归还本金1万元。截止2017年8月,赖某所欠贷款本息合计58.3183万元。

  2017年9月13日,被告人赖某在福建省建宁县被抓获归案,同年9月20日,赖某将所欠贷款本息全部还清。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骗取贷款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虚构事实,骗取银行贷款,造成银行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骗取贷款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赖某有坦白情节,且已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有积极的悔罪表现,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