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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男子因占道起争执 被查酒驾判拘役加罚金

发布时间:2018-10-17 17:02:52  阅读:

  行驶途中因占道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引来民警被查获竟然系酒驾。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对张某危险驾驶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28日中午,被告人张某与张某飞、康某龙在固镇县连城镇城南汽车站附近“某某菜馆”内吃饭并饮酒,后驾驶白色小型面包车载着张某飞、康某龙二人从城南汽车站附近沿101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连战街口,后经新101省道行驶至禹庙村大庄附近时因占道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后被固镇县连城派出所民警出警时查获。2016年8月29日经鉴定,张某被查获时的静脉血乙醇含量值为83.5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被告人张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不仅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也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任。要握好生命的方向盘,既不做易路怒之人,更不做酒驾之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