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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微信群邀人赌博 一女子因赌博获利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8-09-10 16:24:18  阅读:

  一女子以经营茶楼为名,通过打电话、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多次邀集他人来茶楼进行赌博,并为参赌人员提供场所、赌博工具、赌资、茶水用餐服务从中收取每场次200元费用。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赌博罪案,被告人邓某因构成赌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份,被告人邓某出资在进贤县某处开设茶楼,在经营茶楼期间,邓某通过打电话、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多次邀集他人到该茶楼进行赌博。被告人邓某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赌博工具、赌资、茶水用餐等服务并对每场次收取200元费用。

  2018年2月6日,邓某在微信群中发布一条邀人打麻将赌博的微信。当日下午,邓某开了三间包间供他人赌博,累计收取600元费用。当日傍晚,经邓某撮合,赵某、孙某、刘某、朱某四人在邓某开好的包间赌博,其中邓某还借给朱某人民币20000元用于赌博。当晚八时许,陈某、胡某、辛某赶到该茶楼后进入另一包间赌博。当晚九时许,公安机关在该茶楼将正在进行赌博的赵某、孙某、刘某等七人抓获,当场查获赌资人民币130517元(已由进贤县公安局收缴上交)、扣押邓某非法所得人民币600元并将邓某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以营利为目的,用微信聚众赌博,赌资达1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邓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非法所得600元,依法应予没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